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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高度重视农业普查登记复查验收工作
葫芦岛市农普办按照省农普办下发《关于加强登记复查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普办字[2007]9号)的文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查找不足,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一、市农普办及时将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各县(市)区。接到辽普办字[2007]9号文件后,市农普办主任周扬新立即签发“各县(市)区农普办要立即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召开会议或马上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乡镇抓紧落实,1月24日12点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形成简要文字材料传真到市统计局办公室。”各县(市)区农普办接到文件后,立即召开农普办成员会议,研究如何落实文件精神。
二、各县(市)区召开乡镇统计助理会议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会上,市农普办主任周扬新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按文件精神贯彻执行,进一步对农普工作同志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参加农普的同志要本着对农普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保证入户率达到百分之百,认真做好自查、复查、议查工作,决不走过场,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二是要求县、乡农普人员分片包乡镇、包村,深入农普第一线,对登记复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准确无误;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农普办关于开展复查验收的文件精神,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手工汇总;四是做好评估分析工作,手工汇总结束后,各普查区要与清查摸底结果对比分析、要与相关统计数据对比分析;若发现数据差异较大时,要查明原因加以说明。 三、市、县两级扎扎实实做好复查验收工作。按照我市农普工作的进度安排,1月22-29日开始实施复查验收工作,市农普办分两个组对六个县(市)区进行复查验收。目前,各县(市)区纷纷行动起来,由局长带队,分组深入到各个乡镇,结合质量验收工作,做到对所有普查表都检查到位,。 四、对主要问题采取的措施。市、县农普办通过对登记复查工作的检查,除省农普办发现的共性问题外,我们还要求畜禽存栏量(大户和量多的)与畜牧业产品销售收入、蔬菜播种面积、大棚面积与种植业收入、果园面积与种植业收入等相关收入的数量指标要互相衔接,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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