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如何开展?


2004-06-16 14:51:39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动员工作。中央和地方各级宣传部门,要负责组织和督促各级新闻单位,及早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城乡基层组织,要采取具体措施,通过设立户外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口号、开展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整个宣传活动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性,增强针对性,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