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增加值是工业统计重要的总量指标,也是GDP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增加值率是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的重要数据之一。为了确保工业增加值计算统一规范,数据更加准确,省统计局决定改变由被调查企业直接填报“工业中间投入”,从而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做法,通过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成本费用调查制度,直接采集计算工业中间投入和增加值所涉及的基础数据,并通过严密的计算方案,由上级统计部门统一计算生产法和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及其工业增加值率。
由此可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数据填报的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的真实、准确。所以局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成本费用调查工作,对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是兴城市辖区内的11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和1家小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主要内容是2007年末企业的制造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调查情况如下:
一、制造成本为945917千元,其中:直接材料消耗为675130千元,直接人工为71560千元,其他直接费用为29268千元,制造费用为169959千元。
二、营业费用为50808千元,其中:运输费为8662千元,广告宣传费为5909千元,销售服务费用为9264千元,招待费为7509千元。
三、管理费用为121478千元,其中:公司经费为38054千元,社保费为6000千元,业务招待费为3536千元,税金及上交的各种专项费用为3366千元,坏帐准备为3033千元。
四、财务费用36586千元,其中:利息净支出为34087千元。
通过对以上1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成本费用数据进行分析、计算,2007年末,12家企业共实现工业总产值1186039千元,工业增加值(生产法)274118千元,增加值率为23%;工业增加值(收入法)232497千元,增加值率为20%。
撰写人:吴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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