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统发[2008]9

 

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工业企业

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工业企业:

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二次经济普查任务,2008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市统计局 《关于开展全市工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葫统发[2008]21)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县统计局工业股。

 

附件: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工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200862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