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统发[2008]9号
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工业企业
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工业企业:
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二次经济普查任务,2008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市统计局 《关于开展全市工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葫统发[2008]2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县统计局工业股。
附件: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工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2008年6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