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县统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 一 ) 依照国家的法律、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县政府性的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反映县情县力,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县政府制定政策、计划、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依据;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 二 ) 根据县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和管理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县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
( 三 )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 四 ) 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和国际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并对国外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 五 ) 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规划、协调全县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 六 )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